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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鱼·体育关于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的规定
2020-10-13
乐鱼·体育关于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的规定
(2011年3月18日)
为资助学院在职教师出版高水平学术成果,学院提供资金用于书稿的出版资助,特制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资助前提:
书稿需已申请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或者北京市社科理论著作出版基金,未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书稿可以申请学院的出版资助,上述项目明确规定不予支持的书稿(例如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结项书稿)除外。
二、资助范围:
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专著、译著和工具书。
下列书稿不属于资助范围:
1.编著、论文集和教材类书稿;
2.第一作者不是本院教师的书稿;
三、审核程序:
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结项书稿可以免去审核程序直接获得出版资助,其它书稿需经过审核程序。
无论是否需要进入审核程序,申请人都需填写《乐鱼·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出版专项经费审批表》,提供待出版的书稿,同时相关出版社要提供关于同意出版该书稿和说明出版资助具体数额的证明。
需要进入审核程序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两位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主管院长审批,方可获得出版资助。
四、资助额度:
学院将由党政联席的院务会议根据书稿的字数酌情决定出版费用的资助额度,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结项书稿可以酌情给予全额资助,其它申请书稿酌情给予部分资助。
资助出版的书籍应注明由乐鱼·体育学科建设经费支持。
资助著作正式出版后应提交样书。
